根据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为强化处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经研究决定,特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行政、教辅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50—17:40)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不得代签,补签。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情况。
3、自觉遵守请假和外出报告报备制度。休假、事(病)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请销假及报告手续。离开办公区域,要当面或电话报告至上级领导。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工作期间进行网上购物、游戏、炒股等行为发生。
5、认真落实岗位职责。要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推诿,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6、校纪委、校人事处会对处室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7、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律意识。各科室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职工工作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重要性。
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