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4-08 点击数:

转自学校通知:

为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321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4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周春辉 卢奎

副组长:苏炜 谢霜 云甘勇 李欣 郑高飞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冯锋

成 员:机关党委书记、各党总支书记、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二)以机关党委、各单位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基层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合同制人员、临时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

考核要与本单位、本人的工作情况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一年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定,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等情况。

要扛稳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全校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1.专任教师岗位: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积极主动承担额定计划外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指从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编辑出版、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实绩等情况;

3.党政管理岗位(含专职辅导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思路、敬业精神、管理能力、工作效率、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管理单位及管理对象的表现等情况;

4.工勤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等情况。

5.各部门同时组织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组织抽查部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予以低聘或解聘。

(二)考核等次与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为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扎实,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达到现任职务要求,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绩效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廉洁奉公,能完成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德、能、勤、绩、廉、学达到现任职务要求,绩效较好。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或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或服务态度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组织纪律性不强,连续旷工5天以上(但不足10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但不足20天),组织领导能力较弱或集体意识及协作精神不强,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能力较弱,质量不高,绩效不突出。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懈,完成工作任务不好,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20天,德、能、勤、绩、廉、学有一项明显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办法

按照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考核:①教学教辅中层正、副职,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②一般干部由人事处进行考核;③编外人员中享受科级经济待遇的学生管理干部由学工部、团委组织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2%计算;④编外人员中的专职辅导员由学工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2%计算;编外人员人数满9人的部门(不含专职辅导员),由各基层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按12%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员;不足9人的,由所在考核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学校组织述职评定。⑤专业技术二级、三级教授年度考核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程序

1.工作总结。被考核人员按要求写出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不能打印,不许有附页)。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的内容。

2.考核述职。省管、市管干部按上级要求进行述职;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干部按组织部要求述职;其他人员的述职,在各基层考核小组进行,主管领导参加。

3.民主测评。省管、市管干部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考核测评;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干部的考核测评由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组织实施;一般人员的考核测评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

4.综合评价。内设机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汇总考核测评结果提出初步评定等次意见;一般人员及教工的考核由基层考核小组提出初步评定等次,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5.确定等次。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进行研究,提出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意见,报校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审批。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7日内申请复议,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学校核定的优秀等次数额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分层次使用,最后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编人员须上交《2021年度平时考核评鉴手册》。

(二)同学校签订外出学习协议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书面汇报进修期间的思想、学习等情况,所在单位根据本人学习的情况确定等次。

(三)2021年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2021年上半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考核。2021年下半年退休人员可参加考核(按自愿原则)。

(四)2021年下半年新调入我校人员在原单位考核,2021年新入职应届毕业生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

(五)未聘人员及病假、事假、出国(境)探亲假在考核年度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六)受处分人员按上级考核文件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见附表1)

七、指标分配(见附表2)

八、有关要求

(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严防走过场。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要通过考核,总结工作中成绩和问题,充分发挥考核制度在学校教学、管理、服务中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推荐的优秀人员要进行公示。

(二)材料提交相关说明:

1.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提交考核材料。

2.各基层考核小组需提交《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表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dxkhk@163.com

3.各基层考核小组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请填写《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表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dxkhk@163.com

4.编外人员请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表5)。

5.中层干部的考核表,除本人意见一栏外,请勿签字盖章。正科及以下人员的考核表,请各考核小组负责人请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二面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四面“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所有被考核人请在“本人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6.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编人员上交的《2021年度平时考核评鉴手册》上“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第一到第四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需有各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意见”一栏盖总支(支部)的公章。

(三)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统筹安排,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圆满完成2021年度的考核工作。


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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