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网站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第一条 网站管理和使用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方面相关规定。

第二条 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健康、丰富、特色、及时”的八字原则。对于网站的正常运行与管理,设专人维护,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三条 网站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学校和部门的稳定局面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四条 凡出现第三条列举的情况者或者出现网络安全攻击行为的,均属于网络突发事件,其应急预案处理方法为:审计处全体工作人员要实时监视网站信息,发现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按照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发现即通知本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并报告审计处处长。网络管理员及时予以清除,追查不良信息发布源头形成报告,报至审计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处理,属于本处室人员发布的,需提出批评教育并记录;发现恶意攻击行为,立即向学校信息管理中心汇报。

第五条 审计处全体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要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要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遵守文明公约,履行文明上网的网络文明行为。

第六条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各工作人员对最新动态和正面新闻的采集,要及时提交审计处处长审核后进行网站发布。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对网站数据、日志、文件等做定期检查,实时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第八条 网络管理员应积极参加各类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并在全处室传达,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第九条 积极配合学校信息管理中心的工作,按照要求及时调整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制作维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政编码: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