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节约能源管理办法
作者:郑福勇 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一、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学院、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及“长流水”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水、电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
2、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计算机、空调等),由各处室指定人负责管理。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见到滴水的龙头要及时拧紧。
6、用自来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
7、发现损坏的龙头要及时报告,杜绝长流水。
8、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